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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

KTV免费预定 2022年11月22日 09:10:16 7
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十恶不赦首恶是什么 十恶不赦首恶是指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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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恶不赦首恶是什么 十恶不赦首恶是指什么罪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重罪十条把以上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它的主要内容有: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3、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十恶不赦首恶是什么

十恶不赦首恶是谋反。“十恶不赦”是形容一个人罪大恶极、不可饶恕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古代刑法中的十种不可赦免的重大罪行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包括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我国古代十恶不赦的首恶是

“十恶”是指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

十恶是十种直接危害封建统治的严重犯罪行为,唐代因袭隋律,对这十种犯罪予以严厉的惩治,并“特标篇目”。十恶的具体内容如下:  

1、谋反,“谓谋危社稷”,即阴谋以各种手段推翻现存的君主制度。

2、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即企图毁坏皇帝的宗庙、皇陵和皇宫。

3、谋叛,“谓谋背国从伪”,即企图背国投敌的行为。  

4、恶逆,“谓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

5、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支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这里造畜蛊毒和厌魅是以巫术害人的行为,和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肢解人的行为一样恶劣,后果严重。  

6、大不敬,包括盗窃御用物品、因失误而致皇帝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尊重皇帝及钦差大臣等三类犯罪行为。

7、不孝,即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 8、不睦,“谓谋杀及卖缌以上亲,殴告夫及夫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缌麻、小功、大功是根据服制确定的亲属范围。缌麻亲是指男性同一高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小功亲是指同一曾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大功亲是指同一祖父母之下的亲属。同一亲等的亲属还有尊卑的区别。

9、不义,“谓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10、内乱,“谓奸小功以上亲、父祖妾及与和者”。“和”,指通奸。

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谁?

十恶是中国古代法律对十种重大犯罪的总称。

中国古代对重大犯罪的法律判定从秦汉起便逐渐形成,及至《北齐律》正式明确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了“重罪十条”,隋朝《开皇律》又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发展为“十恶之条”列入律典,其后历代均相继沿用。

而所谓“十恶”,原本并非中国古代的专门法律术语,而是佛教术语。学者周开平认为《开皇律》借用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了这个概念并赋与其全新的法律内涵,体现了当时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1]而今十恶在中文中已经具有了宗教上和法律上的双重含义。

内容谋反:指用各种手段图谋推翻王朝的统治,夺取皇位的活动,被视为最大的犯罪,列十恶之首。

谋大逆:指图谋毁坏皇帝的家庙、祖墓及宫殿。

谋叛:指图谋背叛国家。这与首恶的“谋反”有明显的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恶逆:家庭内部或一定亲属间卑幼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母、兄姊、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

不道:犯罪者手段残忍。杀不应该处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及肢解人体。

大不敬:侵犯皇帝尊严的行为,包括企图盗窃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不孝: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这里是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不睦:亲族内部互相侵犯,不相和睦,包括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以及小功尊属。

不义:违反正常道义的行为。这里是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内乱:亲族内部紊乱人伦的行为,例如与祖父、父亲的外家通奸。

十恶不赦在《开皇律》中,贵族、官员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凡是是在八议范围内的人或七品以上官吏犯罪,都可以减罪一等。九品以上官吏犯罪,可以用钱来赎罪。但十恶是不包括在这些之内,因此有“十恶不赦”之说。

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

“十恶”,最初佛教中的一个用语,指十种当招致地狱、饿鬼和畜生这“三恶道”苦报的恶业,故又称“十恶业道”。至于“十恶”的具体内容,《佛说未曾有经》中说:“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 而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亦有“十恶”之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到了隋唐,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它的主要内容有: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

"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谋反"。指的是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见下文....

我们经常说的成语“十恶不赦”,相信很多人对其内涵并不是太清楚,其实,这一成语有它的渊源,说起它的形成,就不能不从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都进行了法律法典的编纂,而在这些法律法典中,比较有影响的有魏时的《魏律》,北朝时的《齐律》,而后来据说的“十恶”最早也就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集中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镇压,它把劳动人民反封建统治的斗争等作为“重罪十条”的主要条款写进法律,把“重罪十条”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而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所以说隋唐“十恶不赦”其实原来是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而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谋反。指的是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的,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指叛国罪。这与谋反有明显的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杀不应该处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及肢解人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以及小功尊属。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从“十恶”的内容,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它的封建法律的阶级性。因为它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而“十恶不赦”自从《齐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因为封建统治阶级把它看成是维护自己统治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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